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17〕350号)等有关规定,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组织对申请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项目)的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项目)拟支持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7天)。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来函等形式向省商务厅(市场规划与建设处)、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商务厅联系电话:020-38812992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0-83170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