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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外经贸发展报告

来源:综合处      发布时间:2013-01-05 00:00:00 

  一、2012年全省外经贸运行情况

  据统计,2012年全省实现进出口总值9838.2亿美元、增长7.7%,其中出口5741.4亿美元、增长7.9%,进口4096.8亿美元、增长7.4%;新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6043宗,合同吸收外资金额349.9亿美元、增长0.9%,实际吸收外资金额235.5亿美元、增长8%;新设境外企业833家,新增中方协议投资额43.4亿美元、增长49.6%,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190.5亿美元、增长41.8%,完成营业额160.5亿美元、增长41.5%。主要有以下五方面亮点:

  (一)外贸进出口保持稳定增长。全省外贸进出口走势前低后高、逐步企稳回升,在首月负增长的情况下,增速从一季度的4.3%逐步回升至二、三、四季度的5.7%、8.1%和12.1%,全年进出口增幅超额完成增长7.5%的预期目标。我省外贸进出口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还明显高于沿海主要省市,巩固了外贸大省地位,确保了对主要贸易伙伴市场份额的稳定,我省外贸出口占美国、日本进口市场份额均有上升,实现占全国比重和全球份额的“双提升”。

  (二)进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分别增长9.3%和12.3%。对南非、印度、巴西、俄罗斯等新兴市场的进出口增幅达24.4%。民营企业进出口比重继续提升,对外贸增长的贡献率达71.7%。进口增速高于全国3.1个百分点,扭转了近年来进口增速一直低于全国的局面,特别是鼓励进口产品目录项下的重要装备进口增长12.4%。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千亿美元大关,达1064.8亿美元,文化产品出口大幅增长49.3%;承接服务外包合同金额和执行金额分别大幅增长56.3%和64.1%。

  (三)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工贸易层次提升,产业链条加快向上游的研发和下游的营销环节延伸,“委托设计+自主品牌”生产模式占比达54.7%、比上年提高9.7个百分点,加工贸易企业新设立研发机构122个,在境外新增注册品牌、引进母公司品牌等152个。来料加工占比下降至12.8%,进料加工占比提升至87.2%。加工贸易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基本实现外经贸、海关、企业“三方联网”,东莞试点启动加工贸易“四方联网”。内销平台进一步拓展,全年加工贸易产品内销金额达14115.5亿元。

  (四)利用外资质量稳步提升。在全国合同外资和实际外资均负增长的情况下,我省合同和实际利用外资分别实现了正增长。来自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实际外资大幅增长50.4%,比重提高4.6个百分点;外资项目平均规模由上年的493万美元增长到579万美元,其中超千万美元的项目974宗、合同额占比达到66.2%;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增长10%,占比提高0.8个百分点。

  (五)实施“走出去”战略取得新成效。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和完成营业额仍保持居全国各省市首位,对外直接投资实际投资额从去年的排位第三跃居首位。大项目增长迅速,境外投资超千万美元项目47个,比去年同期增加2倍多,新增中方协议投资额23.34亿美元,占总额的53.8%。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超亿美元的项目数41个,金额130.25亿美元,占总额的83.3%。境外并购取得进展,推动了21个境外收购项目,当年汇出收购资金4亿美元。

  二、2013年外经贸工作重点

  展望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们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是国际经济形势的复杂变化和全球政治经济格局的深刻调整,给我省外经贸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一方面,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大势没有改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面长期趋好,我省开放型经济在应对风险挑战、保持平稳发展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初步奠定了向更高层次转型升级的良好基础。另一方面,全球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期,经济低迷、外需不足的情况将长期存在,伴随而来的贸易投资保护主义持续升温,势必对经济外向程度较高的广东带来更大、更直接冲击,我省外经贸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明显增加。同时,我省外经贸发展自身还存在出口竞争新优势总体较弱、优化外资结构面临多重压力、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不高等困难和问题。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我们既要正视困难和挑战,做好应对更加严峻复杂形势的充分准备,又要看到具备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坚定外经贸转型升级的信心,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2013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千方百计稳定外经贸增长,努力推动我省外经贸发展朝着优化结构、拓展深度、提高效益方向转变,不断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主要预期目标是:货物进出口总额增长5%;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20%,服务外包离岸合同额、离岸执行额均增长20%;合同外资额和实际使用外资额分别增长5%;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增长10%,对外承包工程增长5%。围绕上述思路与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九方面工作:

  (一)稳定外贸出口,提高外贸出口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筹办全年近40场境外经贸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高交会等境内知名国际展会,举办分行业采购商见面会等多形式的贸易促进活动,培育推广企业供应链管理等外贸新业态,推动更多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平台抢抓出口订单。二是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召开全省国际知名品牌建设专题会议,认定一批我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加强国际知名品牌并购的政策研究,推进国际知名品牌并购;制定区域品牌培育规划,健全促进推广机制,出台考核验收办法,以竞争性评审方式确定我省区域品牌建设试点。三是培育优势产品出口集群。办好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培育工作现场会;对已认定的示范基地加强考核,扶优汰劣;以我省开发区、高新区、产业转移园和海关特殊监管区为载体,探索开展我省首批综合型示范基地的评审认定工作。

  (二)加强进口促进体系和平台建设,积极扩大进口。一是建设我省进口促进创新平台。支持广州保税区、珠海保税区和南沙保税港区等申报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拟订省级进口服务平台的认定标准,依托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一批省级进口贸易促进平台。二是组织开展进口促进活动。开展进口商品需求的普查摸底,依托广交会平台筹办好进口专业展会,组织企业开展境外采购。三是抓好鼓励进口政策的落实。修订我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完善进口贴息政策,对企业进口融资、信保等予以支持。

  (三)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培育外贸新增长点。一是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筹办全省国际服务贸易工作会议,出台指导意见,制定文化贸易、中医药出口等领域扶持政策,认定服务贸易重点出口企业、重点项目;成立省服务贸易协会,引导各地建立跨部门联系机制。二是开展服务贸易促进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服务贸易重点展会,推进平台建设,建设服务贸易网站。三是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落实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意见,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出台示范城市、园区和企业认定办法,扶持一批国际服务外包基地;办好广州国际服务外包交易会。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外资稳规模上水平。一是统筹省市招商活动。制定全年境内外招商工作方案,整合招商资源,重点筹办好美加、澳大利亚等境外招商活动,引导外资投向我省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中新知识城等重大平台建设。二是推进重点产业招商。建立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招商项目库,制定产业链招商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地市开展重点产业招商。三是创新招商手段。大力推进粤港澳联合招商、“三旧”改造和华侨农场地块招商,建设投资促进微群,加强与外国驻穗领馆、商务机构以及大型跨国公司合作,探索在海外设立招商引资工作站。四是推进园区载体建设。制定开发区土地与产业集约发展办法、综合投资环境评价体系,组织佛山中德工业园、粤海装备产业园等专业园区举办特色产业招商活动。

  (五)加快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一是加强转型升级的规划和引导。实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培育示范企业,引导企业加强研发设计、创立自主品牌、延伸产业链条、拓展营销渠道,提升产业层次和竞争力。二是积极推动扩大内销。办好“加博会”,推进“网上加博会”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利用展会和电子商务等平台提升市场拓展能力。三是创新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推进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和企业“四方联网”,加强加工贸易监管公共平台建设。四是粤港联合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在粤的港澳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建立产学研对接平台,共同拓展国内市场。

  (六)加快“走出去”步伐,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一是建立“走出去”政策支撑和服务体系。创建企业境外投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咨询、风险评估、融资服务等全流程服务;制定“走出去”担保资金、股权投入资金具体操作办法,二是确定“走出去”主攻方向。研究出台《广东省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产业指南》,重点考察俄罗斯、新西兰、南部非洲、东盟等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贸易政策和市场情况,加强新兴市场投资合作。三是落实一批“走出去”重点项目。加快俄罗斯莫斯科广东名优商品展示中心建设,在叶卡捷琳堡市设立“广东商贸城”;支持佛山陶瓷、中山古镇灯饰等在泰国、阿联酋设立产品展示中心。四是防范“走出去”投资风险。研究掌握境外安全信息情况,及时发布安全信息预警,提升企业的风险投资意识和境外人员的安全防范能力。

  (七)加强区域经贸交流合作,拓展开放型经济发展空间。一是深化粤港澳投资贸易合作。落实CEPA和《广东省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行动计划》,在金融、商贸、专业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大力引进港澳服务业。办好粤港交流会、粤港时尚生活展和粤澳名优商品展,联合港澳赴海外推介大珠三角,支持企业借助港澳“走出去”。二是加强粤台经贸交流。落实ECFA,加强粤台科技、金融等领域务实合作。发挥东莞台湾高科技园等园区载体作用,吸引优质台资入园发展。积极支持粤东地区建设“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加快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三是密切与东盟经贸合作。组织企业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利用展会平台开拓东盟市场;发挥东盟合作基金服务企业融资作用,推动粤企投资东盟。

  (八)推进口岸建设与开放,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一是整合优化口岸资源,推进重点口岸项目对外开放。做好南沙港区汽车整车进口码头、蛇口港区新建泊位、惠州港新建集装箱码头等的申报验收和对外开放工作;推动港区功能布局整合优化。二是推进口岸通关模式改革。继续推进“三个一”通关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并向全省推广。三是加强粤港澳口岸合作。积极推进粤港货物“单一窗口”通关模式。在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实现粤澳海关申报单证统一。推广运用快速通关系统。

  (九)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构建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及已下放审批事项的跟踪指导。二是健全外经贸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财税、关检、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整合优化扶持政策,形成外经贸发展综合促进体系。三是加强公平贸易环境建设。研究制定新时期我省加强贸易摩擦应对工作指导意见,抓好贸易摩擦预警和风险援助机制建设。做好反垄断工作,规范外经贸市场秩序。加强WTO和FTA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