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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做好欧盟对华电动自行车反补贴调查应对工作的通知

来源:贸易救济处      发布时间:2017-12-26 16:24:00 

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商务主管部门、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有关省公平贸易工作站: 

  2017年12月2日,应欧洲自行车制造商协会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电动自行车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87116010、ex87116090。本案的补贴调查期为2016年10月1日~2017年9月30日。据初步统计,调查期内,我省涉案产品累计对欧盟出口额约1.58亿美元。现请你单位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海关编码核实企业信息及出口额,将案件信息立即通报涉案企业并动员企业积极应诉。 

  二、了解你市企业2014年以来对欧盟出口电动自行车的有关情况,及时向我处报送本案的公平贸易信息。 

  特此通知。 


  广东省商务厅公平贸易局贸易救济处

  2017年12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贸易救济处 崔斯婷 020-38819949,邮箱:gongpingju@gdcom.gov.cn,传真:020-38846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