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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做好印度对华三聚氰胺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调查应对工作的通知

来源:贸易救济处      发布时间:2018-01-16 15:10:00 

佛山市商务局、有关省公平贸易工作站: 

  2018年1月1日,应奎屯锦疆化工有限公司(Kuitun Jinjiang Chemical Industry Co., Ltd)的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三聚氰胺进行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调查。此次调查企业除奎屯锦疆化工有限公司外,还包括其出口商佛山凯新隆建材有限公司(Foshan Kaisino Building Material Co., Ltd.)。本案的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336100。 

  根据调查程序,现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海关编码核实企业信息及出口额,将案件信息立即通报涉案企业并动员企业积极应诉。 

  二、了解你市涉案企业2014年以来对印度出口涉案产品的有关情况,及时向我处报送本案的公平贸易信息。 

  特此通知。 


  广东省商务厅公平贸易局贸易救济处

  2018年1月16日


  (联系人:贸易救济处  崔斯婷,电话:020-38819949,邮箱:gongpingju@gdcom.gov.cn,传真:020-38846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