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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做好台湾地区对冷轧碳钢启动双反调查应对工作的通知

来源:贸易救济处      发布时间:2018-05-03 11:12:00 

江门、湛江市商务局,有关省公平贸易工作站:

  2018年4月16日,台湾地区财政部关务署对中国大陆冷轧碳钢(Certain carbon cold-rolled steel products)启动反倾销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案涉及台湾地区税号72091510、72091520、72091530、72091610、72091620、72091630、72091710、72091720、72091730、72091810、72091820、72091830、72092510、72092520、72092530、72092610、72092620、72092630、72092710、72092720、72092730、72092810、72092820、72092830、72099010、72099021、72099029、72099031、72099039、72107010、72107020、72107030、72107090、72109010、72109020、72109030、72112310、72112320、72112911、72112912、72112920、72119010、72119020、72119030、72119040、72124010、72124020、72124030、72124090、72125010、72125020、72125030、72126000、72251910、72251920、72251930、72255000、72259990、72261920、72261930、72269210、72269290、72269990项下的产品。本案补贴和倾销调查期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根据调查程序,现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海关编码核实企业信息及出口额,将案件信息立即通报涉案企业并动员企业积极应诉。

  二、了解你市涉案企业2015年以来对台湾地区出口冷轧碳钢产品有关情况,及时向我处报送本案的公平贸易信息。

  特此通知。


  广东省商务厅公平贸易局贸易救济处

  2018年5月3日


  (联系人:贸易救济处  崔斯婷,电话:020-38819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