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引导我省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根据工作计划和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我厅制定印发了《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园培育工作方案》。经项目申报和组织评审,形成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园名单,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10月27日-11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省商务厅外资处 020-38819849
广东省商务厅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