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8年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试点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17〕330号)等有关规定,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组织对申请2018年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试点地区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拟确定梅州、阳江、湛江、韶关市作为2018年广东省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试点地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5日(7天)。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来函等形式向省商务厅(市场规划与建设处)、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商务厅联系电话:020-38813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