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我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如下:
一、制定商务领域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商务、口岸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决定对全省商务、口岸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广东省商务厅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