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安排广州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及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支持资金1000万元、珠海市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支持资金1500万元,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8月30日-9月5日(共7天)
联系方式:省商务厅 020-38819874
广东省商务厅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