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商务局:
根据《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对全省2021年底前经批准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872家企业(含分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企业)开展年度核查工作。经委托各地市商务局核查,扣除9家年度核查期间注销拍卖业务许可的企业,应参加今年核查企业863家,其中,676家企业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参与率为78.33%;187家企业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合格企业607家(附件1)。
二、整改企业69家(附件2)。
三、对于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的187家企业,处理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于没有参加本次年度核查或上一年度未按期完成整改且本次核查结果仍未合格的146家企业(附件3)列为重点监管企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对于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登记或已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但未交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的41家企业(附件4),已公示无异,撤销(注销)其拍卖业务经营许可。
四、请各地级市商务局督促指导需整改企业完成整改,并于8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我厅;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不再从事拍卖业务的企业依法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规范对拍卖企业的日常监管,促进我省拍卖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1. 拍卖行业2021年度核查合格企业名单
广东省商务厅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