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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商务厅关于遴选消费券发放服务机构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商务厅      发布时间:2023-12-05 17:12:0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促进消费持续恢复,为做好消费券的方案储备工作,提升消费券发放的公平性、公正性、便捷性、安全性,我厅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券平台的资格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的组织机构。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二)具备实施活动的专业技术能力。

  1.平台系统安全性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要求,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具备与参加活动商户进行互联互通的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

  3.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核验的能力。

  4.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覆盖广东省常住人口超过1亿人,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5.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活动实施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三)具备垫付资金发放消费券的能力。

  愿意全额垫付资金发放消费券。活动结束后,相关部门组织对消费券发放、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按照审计确认后的金额与服务机构进行结算。

  (四)具备赔付消费券资金的能力。

  一旦发现非法核销消费券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配合追讨或承担相应消费券资金。

  (五)人员要求。

  具有完成上述工作的相应数量、专业水平的相关人员团队。

  二、发券平台的工作任务

  在消费券发放过程中,发券平台需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免费提供消费券发放、核销的技术服务和总体活动运营和宣传服务。包括免费开展预约报名、信息汇总、资格审核、系统支撑、技术对接、咨询服务、数据收集、信息安全等相关工作。

  (一)对消费者资格进行初核。

  核验消费者信息,通过后台系统将消费者身份证号、地理位置、手机号等信息与参与活动条件进行比对,确定消费者是否满足领取消费券的资格条件。

  (二)协助开展企业报名。

  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参与内企业报名,按照活动上线时间要求,完成企业门店的地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门店工作人员活动培训及答疑、宣传物料到店等),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三)制定消费券发放方案。

  负责制定消费券发放具体实施方案,科学设计消费券的行业类别、面值和折扣比例,不断提升消费券核销率,对发放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具备政府消费券发放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四)建立资金支付管理系统和台账。

  负责制定消费券发放应急预案,开发支付服务平台,动态监控和报告消费券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建立资金使用明细台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五)开展风险监测。

  负责加强消费券发放风险监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取消费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保障资金安全。

  (六)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

  投入一定资源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商户端宣传、户外宣传、社交新媒体宣传等,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开展活动的前期预热宣传、活动中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

  (七)受理咨询、投诉。

  负责应对相关舆情,安排专门客服团队负责商户及消费者对消费券咨询、投诉的受理、答复和解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发放工作平稳有序。发放活动对象抽样问卷调查汇总形成调查结果。

  (八)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相关情况,按日报送活动动态数据,定期进行每轮活动小结,活动结束后将全过程文件整理、存档,整体移交相关部门存档。配合相关财政检查、审计、绩效评价等监管工作。

  (九)其他保障消费券正常发放的工作。

  三、响应材料要求

  发券平台需提交服务机构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平台)简介等需要说明的情况;

  2.本次活动操作方案(响应上述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路线、流程设计、活动运营、宣传推广、人员和设备保障、工作时间计划等);

  3.企业营业执照、《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截图;

  4.承诺书,承诺具备本通知第一点中(二)实施消费券活动的专业技术能力、(三)具备垫付资金发放消费券的能力(原件);

  5.单位(平台)近年政府消费券发放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活动案例等。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四、参与报名

  请有意愿参与消费券活动服务机构遴选的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12月8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hichangchu@gd.gov.cn,纸质版邮寄或直接交至广东省商务厅市场规划与建设处,我厅将结合项目经验、垫资能力、方案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定,欢迎各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报名参与。

  特此通知。



广东省商务厅

2023年12月5日


  (联系人:市场处,38819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