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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电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对外贸易处      发布时间:2017-09-07 16:31:00 

粤机电函[2017]9号


各地级以上市机电办(不含深圳):

  为做好2018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17]362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请你办加紧组织相关企业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请指导企业在商务部网站“政策发布”-“外贸管理”栏目下载相关附件,并指导企业按附件9《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表格。 

  2.请指导企业按照《通知》的要求备齐材料,汇总后于9月1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光盘形式,一式两份)报送我办。 


  附件:商办贸函[2017]362号文



广东省机电办

2017年9月7


        (联系人及电话:曾璐020-38819849;谢沧辉020-83709462;钟秀媚020-83817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