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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111届广交会广东交易团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2-03-30 00:00:00 

各有关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各参展单位:

  第111届广交会即将开幕,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证效率,根据第11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手册》和《网上办证指南》的规定,现就做好广东交易团有关证件的申办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特别注意事项

  (一)第111届广交会第一期筹展期从4月10日开始。

  (二)本届广交会继续办理国内参展代表证。省团将根据大会安排的办证总数及各分团(单位)的摊位数按比例分配办证数量。各单位的证件配额可在3月30日后向省团工作人员查询。大会办证收费标准:200元/天.人×天数+30元工本费/每证。当届多次办理参展代表证的,不再以旧证换新证,而是按照每次办证收取30元/人/证的工本费。参展代表证一经发出,不退不换,丢失不补。

  (三)本届与会人员仍需进行身份审核,合格者方能办证。

  1、办理各类证件均要求提供第二代身份证,不再受理第一代身份证。

  2、参展商证:各市(单位)要对所提交办证申请人的真实身份进行审核,并对此负责。凡第一次申请者,必须查验身份证原件后才能为其提交办证资料。直接到省团现场办证的企业,办证时请携带所有新参展商的身份证备查。

  3、参展代表证、筹、撤展证:本届首次申请办证的,现场办证时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供驻会民警审查。已经办理过当届相关证件的,再次申请办证时可凭当届同类旧证、办证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直接申请办证,无需再次出示身份证原件和照片。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电子维修工等)参加筹展工作需提供“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IC卡证件的使用问题

  目前工作人员证、参展商证和国内采购商证已全部使用IC卡证件,可重复使用,需注意以下事项:

  1、由于人员流动等原因,部分参展人员分别在省团的不同分团办理过参展证件,持有多个IC卡证件,致使近几届屡次出现错拿未激活证件无法进馆的情况,请各单位办证员提交证件时核对清楚,并通知参展人员携带正确的证件参会。

  2、上届已在我团办证、本届仍需按证件原身份(如参展商或国内采购商或交易团工作人员等,如此类推)参会的人员,原证件经注册登记后可继续使用,注册登记手续与新办证申请相同。若参会人员的身份或单位或职务与原所持证件不同的,按大会规定均需重新办证并每证收取工本费50元。

  3、属我团与会人员持有合法IC卡证件但未经激活或提前或过期使用的,视为违规使用证件,将被拒绝进馆、没收证件和记录在案。对此类人员,我团将不予领回证件,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大会规定IC卡证件原则上不能补办,请参会人员务必保管好证件,谨防丢失。

  5、参展商证、参展代表证的相片要求是近期大一寸(40x50毫米,即宽高比例为4:5)证件专用彩照,彩照必须是用相片纸冲印出来的光面相片或是用光面相片扫描成的数码相片,不得使用由普通打印纸打印出来的相片或用此相片扫描成的数码相片。彩照必须五官清晰,头部应占相片的2/3,其中,相片上端距头顶2-3毫米,下端距下颚5-8毫米。相片及身份证扫描件的大小均必须小于100Kb。为此,请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提供相片,以确保办证质量和效率。为了提升证件照片的清晰度,凡首次申请办证或重新更换相片资料的,务必提交蓝底或白底照片。为确保提交的办证照片符合大会要求,推荐使用大会提供的图片扫描程序,请到广交会官方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s://www.cantonfair.org.cn/)

  (五)关于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的办理,我团将另行通知,请及时留意我厅官方网站。

  二、办证方法

  1、本届广交会广东交易团各类证件的办理按第11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手册》、《网上办证指南》和《广东交易团证件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的办法执行。

  2、参展商证继续采用网上分级申办的办法办理。省团以各地市外经贸局和省直参展企业为组团单位设若干交易分团,由各交易分团从网上录入办证资料并申报,经省团审核后送广交会办证中心出证。

  3、摊位数量较少的参展单位,省团不单独设分团,由本单位办证员将彩色相片、身份证等资料扫描成JPG文件,刻录成光盘,并备齐纸质材料直接上报省团审核办证。

  4、各单位须向省团提供以下纸质材料:摊位分配表复印件一份。非网上办证的单位还需提供广交会参展商名册一份(附件1)。各单位要严格审核参展人员资格,对报送或网上提交的资料负完全责任。

  5、筹、撤展证办证流程。各单位统一提交纸质材料(筹、撤展证的证件专用彩色照片为蓝底大一寸,40x50毫米),经省团在广交会办证系统中提交办证申请,获得系统反馈的“申请办证流水号”,各单位将此流水号记录在筹、撤展证介绍信首页上。大会证件中心凭“申请办证流水号”审核资料和办证。

  6、各单位办理各类证件,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东交易团证件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报送办证材料和缴交办证费用。凡是因不及时报送材料、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未按时缴交办证费用而造成无法制证或延迟制证,责任由各单位自负。

  三、省团办证地点与时间

  (一)办证地点

  1、开幕前及换展期间: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四楼办事大厅,联系人:陈日进,电话:38823706;蔡吉、李麒,电话:38864623、38868592,传真:38802530。

  2、开幕后:琶洲展馆A区5号馆夹层C05-06房。

  (二)办证时间

  1、参展商证:3月28日至5月3日。各期办证的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17 日、4月25 日、5月3日的下午5点。

  2、参展代表证:

  介绍信领取时间:3月28日起

  办证时间:

  第一期:4月11日至19日中午12点(15日上午暂停)

  第二期:4月20日至27日中午12点(23日上午暂停)

  第三期:4月28日至5月5日中午12点(1日上午暂停)

  3、筹展证:

  介绍信领取时间:3月28日起。 

  办证时间:4月7日上午9点至4月30日上午12点

  4、撤展证:

  介绍信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办证时间:4月16日上午9点至5月5日下午16点30分

  5、内停车证:

  按大会规定,每40个摊位核发1个地下停车场内停车证。持内停证车辆在规定日期内可进出和停放在指定展区地下停车场。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司机须持广交会有效证件。符合条件的单位于4月5日起可向我团申请办理。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广交会的安保和证件办理工作。一是要加大安全教育力度,要认真开展对全体参会人员的法纪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外事纪律教育、“三防”(防火、防盗、防事故)安全教育和防范不法分子破坏活动的教育,切实提高对做好安保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认真按照签订的《广东交易团安全保卫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履行在安保、办证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责任,切实做好本单位安保的各项工作。三是要切实把好办证关,严格执行大会的各项规定及《广东交易团证件管理规定(试行)》等,不为无关人员办理大会证件,加强证件的使用管理,杜绝发生违反大会证件使用和管理的事件。

  2、为确保广交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须由负责人签定《广东交易团安全保卫责任书》(《责任书》可到我团工作邮箱:cantonfairgd@163.com内下载,具体请与我团工作人员联系),并于4月8日前报省团,否则省团将不予受理办证申请。

  2、对于违规办理、使用证件的与会人员及所在企业,按大会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停止办证、取消参会资格等相应处罚。

  3、请各单位将领队和办证人员的名单及移动电话于4月8日前报省团备案,以加强协调联动,共同做好交易会的办证工作。(传真号码:38802530)。

  4、其他未尽事宜,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并请留意我厅网站通知。


  附件:1、广交会参展商名册表.doc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东交易团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