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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113届广交会广东交易团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3-03-21 00:00:00 

各有关市、顺德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各参展单位:

  第113届广交会即将开幕,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证效率,根据第11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手册》和《网上办证指南》的规定,现就做好广东交易团有关证件的申办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特别注意事项

  (一)IC卡证件使用将严格实行“一人一证”

  本届广交会将严格实行“一人一证”,对“一人多证”的只保留该人员最新办理的一个证件,其它证件将被屏蔽,禁止使用。因此,本届广交会可能会出现大量IC卡证件失效的情况,请各单位务必注意提醒所属参展人员,认真检查本人持有的IC卡证件,切勿持失效证件进馆。

  因此,为了保证广东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广大企业的出口成交提供安全保障,请各单位注意加强教育和管理:

  1.教育提醒所属参展人员不得持未激活证件进馆,自觉遵守大会的各项规定,服从和配合大会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2.加强现场管理,对于发生纠纷的,要及时派人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更严重后果。

  3.持已失效证件进馆、未失效IC卡证件但未经激活或提前或过期使用的,都将被没收证件并列入“黑名单”。对于这些人员,我团将不予领回证件,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办理各类证件只接受第二代身份证

  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已从2013年起全部停用,从本届起,办理各类证件只接受第二代身份证。对于仍然有效的IC卡证件,但办证系统中身份证扫描件为第一代身份证的,均需更换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否则大会不予激活证件。更换扫描件办法:在按原有途径提交证件激活申请后,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电子版发送到大会邮箱:zj@cantonfair.org.cn,并在邮件中注明人员姓名、所属交易团、参展企业名称,大会工作人员将予以更换处理。

  现场办理参展代表证、筹、撤展证的,首次申请办证的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供驻会民警审查。已经办理过当届相关证件的,再次申请办证时可凭当届同类旧证、办证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直接申请办证,无需再次出示身份证原件和照片。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电子维修工等)参加筹展工作需提供“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加强对办证人员的身份审核,并对此负责

  凡申请办理新证者,所属必须查验其身份证原件后才能为其提交办证申请,并对报送或提交的资料负完全责任。直接到省团现场办证的省属企业,办证时请携带所有新参展商的身份证原件备查。

  二、办证方法

  (一)参展商证继续采用网上分级申办的办法办理

  省团以各地市外经贸局和省直参展企业为组团单位,设若干交易分团,由各交易分团从网上录入办证资料并申报,经省团审核后送广交会办证中心出证。

  摊位数量较少的参展单位,不单独设分团,由本单位办证员将彩色相片、身份证等资料扫描成JPG文件,刻录成光盘,并备齐纸质材料直接上报省团审核办证。

  各单位须向省团提供以下纸质材料:摊位分配表复印件一份。非网上办证的单位还需提供广交会参展商名册一份(附件1)。

  (二)筹、撤展证办证流程

  各单位统一提交纸质材料,经省团在广交会办证系统中提交办证申请,获得系统反馈的“申请办证流水号”,各单位将此流水号记录在筹、撤展证介绍信首页上。大会证件中心凭“申请办证流水号”审核资料和办证。

  (三)内停车证办理流程

  按大会规定,每40个摊位核发1个地下停车场内停车证。持内停证车辆在规定日期内可进出和停放在指定展区地下停车场。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司机须持广交会有效证件。符合条件的单位于4月5日起可向我团申请办理。

  (四)办证照片要求

  参展商证、参展代表证和筹、撤展证的相片要求是大一寸(40x50毫米,即宽高比例为4:5)证件专用彩照,其中参展商证、参展代表证要求为白或蓝底,筹、撤展证要求为蓝底。照片必须是用相片纸冲印出来的光面相片或是用光面相片扫描成的数码相片,不得使用由普通打印纸打印出来的相片或用此相片扫描成的数码相片。彩照必须五官清晰,头部应占相片的2/3,其中,相片上端距头顶2-3毫米,下端距下颚5-8毫米。相片及身份证扫描件的大小均必须小于100Kb。为此,请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提供相片,以确保办证质量和效率。

  为确保提交的办证照片符合大会要求,推荐使用大会提供的图片扫描程序(可扫描照片和身份证),请到广交会官方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s://www.cantonfair.org.cn/)

  (五)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的办理

  关于国内采购商证的办理情况,我团将另行通知,请及时留意省外经贸厅官方网站(http://www.gdcom.gov.cn/)。

  三、省团办证地点与时间

  (一)办证地点

  1、开幕前及换展期间: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四楼办事大厅,联系人:陈日进,电话:38823706;蔡吉、李麒,电话:38864623、38868592,传真:38802530。

  2、开幕后:琶洲展馆A区5号馆夹层C05-06房。

  (二)办证时间

  1、参展商证:3月28日至5月3日。各期办证的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17 日、4月25 日、5月3日的下午5点。

  2、参展代表证:

  介绍信领取时间:3月28日起

  办证时间:

  第一期:4月11日至19日中午12点(15日上午暂停)

  第二期:4月20日至27日中午12点(23日上午暂停)

  第三期:4月28日至5月5日中午12点(1日上午暂停)

  3、筹展证:

  介绍信领取时间:3月28日起。

  办证时间:4月7日上午9点至4月30日上午12点

  4、撤展证:

  介绍信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办证时间:4月16日上午9点至5月5日下午16点30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广交会的安保和证件办理工作。

  1.加大安全教育力度,要认真开展对全体参会人员的法纪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外事纪律教育、“三防”(防火、防盗、防事故)安全教育和防范不法分子破坏活动的教育,切实提高对做好安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各单位负责人须与省团签定《广东交易团安全保卫责任书》,并于4月8日前报省团,否则省团将不予受理办证申请(《责任书》可到我团工作邮箱:cantonfairgd@163.com内下载,具体请与我团工作人员联系)。同时,要认真履行在安保、办证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本单位安保的各项工作。

  3.切实把好办证关,严格执行大会和省团的各项规定,不为无关人员办理大会证件,加强证件的使用管理,杜绝发生违反大会证件使用和管理的事件。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东交易团证件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报送办证材料和缴交办证费用。凡是因不及时报送材料、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未按时缴交办证费用而造成无法制证或延迟制证,责任由各单位自负。

  (三)对于违规办理、使用证件的与会人员及所在企业,按大会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停止办证、取消参会资格等相应处罚。

  (四)请各单位将领队和办证人员的名单及移动电话于4月8日前报省团备案,以加强协调联动,共同做好交易会的办证工作。(传真号码:38802530)。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并请留意省外经贸厅网站通知。


  附件:1、广交会参展商名册表.doc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东交易团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