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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反垄断法律知识培训班的通知(汕头片)

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12-08-14 00:00:00 

急  件
粤外经贸法函〔2012〕71号

汕头、河源、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清远市外经贸局:
为帮助我省外经贸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等反垄断法律规定,加大力度做好经营者集中案件审查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并购重组及应对国外反垄断诉讼,同时帮助、指导各地依法处理法律纠纷,我厅定于8月份在全省分片举办反垄断法律知识培训班、外经贸法律案例分析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垄断培训班、外经贸法律案例分析会时间、地点
  时间:8月22日下午报到,23日上午9时开始举办反垄断法律知识培训班,23日下午至24日上午召开外经贸法律案例分析会,24日下午离会。
地点:汕头市龙湖宾馆。地址:汕头市大北山路2号,电话:0754-88260706。
二、反垄断培训班主要内容  
  (一)商务部反垄断局领导介绍当前反垄断形势,讲授《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和介绍经营者集中案件审查案例。
(二)我厅政策法规处介绍我省开展反垄断工作情况以及办理经营者集中案件情况;
三、外经贸法律案例分析会主要内容
  (一)商务部条法司专家讲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
(二)我厅政策法规处剖析外资股权案例、外资清算案例、国际贸易纠纷案例、知识产权案例。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1位分管领导,负责法律、外资工作人员2-3名以及当地区、县外经贸工作人员4名参加反垄断法律知识培训班和法律案例分析会;各市挑选4家营业额大的企业派代表参加反垄断培训班。
(二)请汕头市外经贸局协助做好会务工作。考虑到培训班所在地较为方便,请组织汕头市各区、县外经贸主管部门法律、外资工作人员20名、外经贸企业代表20名参加培训班。
(三)请各单位于8月18日前统一将各市参加培训班人员名单报我厅,同时将电子版发公共邮箱wjmtzfc@163.com(报名表电子版可在我厅网站主页>政策法规处 >通知公告下载 )。

  反垄断培训班报名表.xls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联系人及电话:政策法规处 邓楷凯 020-38819789,廖丽文  020-38819916,传真:020-3880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