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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商务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广东省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商务厅      发布时间:2023-02-20 10:25:32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流通发〔2022〕10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2〕274号),进一步促进广东省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省商务厅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广东省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商务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市场监管局

省广播电视局    省能源局

省税务局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东银保监局

2023年1月31日


广东省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补齐家电市场短板弱项,畅通家电消费渠道,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低碳、绿色、智能、时尚家电消费升级需求,进一步促进广东省绿色智能家电消费。

  一、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一)支持各地市举办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鼓励各地市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和家电生产、流通、回收企业等各方面作用,举办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方式,全面促进家电消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二、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二)鼓励各地市举办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市举办家电下乡和家电消费券等家电促销活动。引导家电生产、销售企业积极参与家电促销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发生产适应农村市场特点和老年人消费需求的绿色智能家电产品,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环保、更优质、更智能、更便捷、更安全、更健康的家电产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促进乡镇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培育家电消费新增长点。(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乡村振兴局配合)

  三、鼓励基本装修交房和家电租赁

  (三)鼓励保障性住房配备绿色智能家电和家电租赁。引导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成品交房,鼓励根据市场需求,配置能效等级二级(含)以上的必要基本家电、家具等设备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置公共洗衣房和公共厨房,配备能效等级二级(含)以上的绿色智能家电。积极开展家电租赁业务,引导学校、公寓等与家电租赁企业合作,满足新市民、年青人等群体消费需求。(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配合)    

  四、拓展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

  (四)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举办全省性家电主题促消费活动和“粤造粤强粤贸全球”广货促消费联合行动。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绿色商场示范创建,扩大城乡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引导家电销售企业在商圈、社区布点,提升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体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广播电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家电销售企业打造体验式、沉浸式、一站式家电消费场景。支持家电销售企业在商圈、商场、社区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户外促销活动。(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家用电器超期限使用专项调查,指导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开展家电更新消费公益宣传行动,发布消费提示,普及超期使用家电危害知识,引导消费者及时更换老旧家用电器,传播绿色智能、安全健康的消费理念,促进家电以旧换新,释放消费需求。(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

  五、优化绿色智能家电供给

  (五)完善绿色智能家电标准。推动智能家电产业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团体标准。支持在粤认证机构开展高端品质认证,研发开展绿色家电、智能家电、物联网等高端品质认证。加强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监管,组织编制并公布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引导家电生产企业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产品及插头、充电器、遥控器等配件标准开放融合、相互兼容、互联互通。推动绿色智能家电场景化、套系化发展。鼓励发展反向定制(C2M)、个性化设计、柔性化生产和智能制造。(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推动数字家庭消费场景试点。支持广州市番禺区、深圳市龙岗区开展数字家庭试点,鼓励其他城市因地制宜探索推进数字家庭的路径和服务模式。(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

  (七)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落实方案。印发《广东省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落实方案》,建立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推进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落实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各项任务。培育一批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引导家电售后企业与社区、商场、平台对接合作,促进家电售后行业规范化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家电配送、安装、维护服务等标准,推动家电售后全链条服务标准化。全面推进消费争议先行赔付,推进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推动经营者进一步提升售后服务质量,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七、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利用

  (八)促进家电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畅通家电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利用,促进家电更新消费。加快推进广州、深圳、佛山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引导回收企业将废旧家电交由有资质的处理企业回收拆解,防止因私拆造成环境污染。加强对废旧家电拆解企业的监管,确保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危废材料得到有效处置,废水、废气等达标排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广广州、深圳先进做法,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落实废旧家电交由有资质的处理企业回收拆解。(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八、加强基础设施支撑

  (九)加强农村电网和新一代接入网络改造升级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农村中压配电网主干网架建设,补齐电网薄弱地区供电短板,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家庭网络消费应用场景。加快推进全省有线网络双向覆盖,扩大光纤到户覆盖规模、高清数字业务有效用户规模,推动终端光纤化、IP化、智能化,推进广电5G网络建设,推进广电5G核心网华南中心节点建设,推进广电5G网络网间互联互通。推进广东地面数字电视700兆赫频率迁移工作。(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广播电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的技术指导。组织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阻挠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及违规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促进4K/8K超高清视频消费。指导有线电视与IPTV共同推动超高清家庭智能网关、电视机顶盒的部署应用,扩大4K/8K电视收视规模,到2022年底实现全省80%以上用户可收看4K电视节目,逐步扩大8K节目收视规模。推进4K/8K超高清视频精品内容创作,鼓励省内4K电视播出平台加大符合HDR、50帧以上标准的优质4K节目引进力度,确保全年可提供优质4K节目量稳定在2万小时以上。(责任单位:省广播电视局)

  九、落实财税金融政策

  (十一)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加大对符合政策的绿色家电的政府采购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十二)引导金融机构提升绿色智能家电生产、销售企业服务能力。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为绿色智能家电生产、销售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支持。(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大对家电流通企业的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到愿退尽退、愿享尽享,全面落实国家留抵退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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