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关于2008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07〕25号),海关总署对部分享受暂定税率的税目进行调整,现将涉及纺织品海关编码变化通知如下:
一、输美229类项下编码为3921909090商品(商品名称:未列名塑料板,片,膜,箔,扁条)增加备注内容:“离子交换膜、敏感物项管制结构复合材料的层压板除外”;
二、输美229类项下增加中国海关商品编码:3921909001,商品名称:离子交换膜。
2008年1月1日起,中国海关将按照调整后的税目对出口商品进行监管,请各出口企业按照规定申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以保证顺利出口。
特此通知。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200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