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8-19日,全省商务法律服务月东莞专场活动成功举行。活动内容包括举办涉外法律服务机遇与挑战高峰论坛、组织涉外律师上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开展合规体检、举办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座谈会等。东莞市商务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充分利用本土资源,统筹各方力量,推动涉外律师与企业互助互促,共建共赢。
全省率先成立涉外律师服务团
全省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启动前,东莞市已于今年7月初率先成立涉外律师服务团。该服务团由东莞市司法局、商务局、台港澳事务局、国资委、贸促会和律师协会六家单位联合组建,共有45名东莞资深律师组成。专门制定了《东莞市涉外律师服务团工作办法》,规定服务团成员需具备的条件、履行的职责、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服务团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及时回应企业提出的法律咨询,例如办理不可抗力证明、疫情期间工资待遇、口罩出口贸易纠纷等,受到企业好评;东莞市商务局还根据各时期企业关注的出口转内销、跨境电商、防疫物资出口等热点问题及律师意见,整理发布了9期《涉外企业疫情应对专刊》,帮助企业防范和应对潜在风险。
此次全省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服务团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筹办高峰论坛、组织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座谈会,参与企业合规体检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统筹部门资源,政企携手共商发展
9月19日,2020年东莞市涉外法律服务机遇与挑战高峰论坛在东莞迎宾馆举行。高峰论坛由东莞市司法局、商务局、台港澳事务局、贸促会、法学会、律师协会联合举办,采取线上直播与线下同步的方式进行,当天线上观看人数超过9万人。
东莞市积极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整合相关资源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发展。东莞市司法局统筹策划论坛活动,会同东莞市律师协会邀请专家、律师开展主题分享,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陈全生发表“新冠疫情重创下的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对策研究”主题演讲,资深律所合伙人、仲裁员、调解员高文杰就“贸易合规-以美国出口管制法为视角”进行交流,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经理陈心怡介绍“中企对外投资活动的银行金融工具”,柬埔寨福建总商会副会长黄荣分享“赴东南亚国家投资法律与经营风险解析”,盈科外服CEO叶小培就“企业海外布局新模式与境外分支机构的有效合规管理”作辅导。东莞市商务局注重分享本土企业经验、紧扣外经贸企业核心关注问题,邀请华坚集团董事长张华荣介绍“东莞企业境外投资办厂中的问题”。
涉外法律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也存在专业细分,高峰论坛上专家们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经验分享,让企业对涉外法律服务也有了新的认识。与会企业表示,政府部门联合组织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有利于提醒企业重视海外经营合规管理,提升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同时也为涉外律师和企业有效对接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联合省市力量,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互促共建
9月18日上午,省涉外经贸法律服务律师团孙淘律师、陈锡康律师,东莞市涉外律师服务团侯斯敏律师,在省、市商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带领下,走访了东莞莞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慕思寝室用品有限公司,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开展合规体检。针对企业与非洲、欧美贸易投资中法律风险防控、反倾销案件应对等问题,企业和律师代表进行了深入探讨,律师们一一给予了回应。
围绕企业对外贸易中常遇的合同纠纷问题,孙淘律师建议,一是要加强合同管理,避免根据国内交易经验及常见合同条款来认识和理解跨国交易合同;二是在大宗交易前,对交易方进行主体与付款能力尽职调查,尽可能降低收款风险,避免即使胜诉也无不法执行到款项的情况。
围绕企业进行海外投资前的准备问题,陈锡康律师建议,海外投资往往涉及投资来源地、目的地、中转地等多个法域法律,风险更易发生,企业可按资金流动轨迹,从资金出境、入境、项目运营、收益回归、投资退出以及争议解决等不同节点,做好系统评估和筹划部署。根据市场反应、营商环境不同,选择合适投资方式,如合作运营、合资经营、独资或控股经营。孙淘律师建议,在跨境投资中,可建立由企业法务、中国律师、外国律师在内的法律风险防控团队,确保顺畅沟通,同时监理外国律师提供务实法律服务,为企业提出可操作性建议和方案。
9月18日下午,东莞市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座谈会在东莞市商务局举行。省、市商务、司法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以及省、市涉外律师团、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共30余人参加会议。
针对如何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满足企业不同层次的需求、如何打造本地涉外法律服务队伍等问题,与会代表畅所欲言、献策献计。会议讨论认为,政府要搭建有效对接平台,让涉外律师与企业多见面、多交流,找准契合点;企业要提升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重视和发挥涉外法律服务在国际贸易投资中的作用;涉外律师要转变思维观念,创新服务方式,务实提出解决方案,让企业更容易接受。
围绕建立商情预报制度、企业合同风险防范、口罩出口标准认证、知识产权侵权等诸多国际贸易法律问题,省、市涉外律师与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会议讨论认为,企业应建立法律防范风险常态化的理念,充分运用官方网站信息资源,低成本防范法律风险。例如防范交易对象信用风险,可考虑利用交易对象所在国的工商登记机构的官方网站对交易对象的基础征信进行查询;例如防范投资风险,可关注商务部网站“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该平台提供很多国家整体投资环境、外商投资政策法规等实用资讯;如有必要,可聘请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对象进行尽职调查。会议讨论强调,事前防范胜过事后补救,企业要建立风险合规长效机制,建议在跨境交易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意见,避免争议发生后因管辖地或管辖法律问题不利于国内企业的情况发生,甚至无法执行生效裁判文书。
东莞市商务局、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不仅对于应对和防范化解国际贸易投资风险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对构建内外“双循环”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东莞将借助商务法律服务月这一平台,更好地发挥省、市涉外律师人才作用,帮助企业在通往国际市场的道路上行稳致远。